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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佳信商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蒋龙振 先生 (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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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510-8262057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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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585270893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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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无锡商标注册代理 |
商标注册申请
一、商标保护原则: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4条、第29条规定,商标保护实行自愿申请、注册在先的原则。
二、商标申请原则: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20条规定,商标申请实行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。
三、申请人资格:
按照我国《商标法》第4条、第5条规定,任何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;两个以上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。
四、保护期限: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37条规定,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开始计算。
五、保护类型: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8条规定,对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,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,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。
六、申请过程:
商标申请----→形式审查(2个月)----→实质审查(7个月左右) ----→异议期(3个月)----→发《商标注册证》(1个月)
七、申请时间:
共需一年左右
八、提供资料:
1、商标图样;
2、申请人以及联系人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邮编;
3、商标国际类别及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;
4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个人申请为身份证复印件);
5、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(公司盖章或个人申请签字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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